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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发布时间: 2024-08-25 11:29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连晴高温,全区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等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4年8月25日至本次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
 
二、封山区域
 
木鱼山脉、五宝山脉、黄草山脉、大梁山脉、铜矿山脉、武陵山脉、大梁子山脉等区域的集中连片林区和江东桫椤市级自然保护区、太极市级森林公园后山、乌江市级森林公园。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易发生森林火灾的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必须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承诺遵守相关防火、禁火规定,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禁火检查、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或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拨打区森林防灭火报警电话:023-72230615、023-72371119。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8 月 25日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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