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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涪陵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发布时间: 2024-04-30 11:16
 4月28日,从涪陵区医保局传来好消息:从5月1日起,涪陵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

据介绍,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待遇标准和随单位参保职工一致。

 

 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超过支付限额后,继续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照全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报销。

 

值得一提的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一个孕周期最高支付额度、支付比例、范围与随单位参保职工标准一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人员不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

 

来源:涪陵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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