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客户端  |  沂蒙信息  |  业务电话:13371266811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涪陵资讯 -> 临沂区人民法院牵头成立重庆市首个“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中心”

临沂区人民法院牵头成立重庆市首个“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09 21:56
 5月6日,重庆市首个“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中心”在南川区正式揭牌。涪陵区、南川区、武隆区、垫江县、丰都县等五个区县的公检法单位将联合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助、共同发展的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司法协作大格局。
 
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中心由涪陵区人民法院牵头成立,涪陵区、南川区、武隆区、垫江县、丰都县五个区县的公、检、法共11家成员单位会签印发《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协作机制》,明确了中心运行的信息联络共享、案件协作化解、轻罪案件繁简分流、数字治理、社会公益服务监督、联席会议、诉源治理调研、联合宣传等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举措,将促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从检察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提质加速,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推进系统化、规范化、可操作、有实效的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同时,探索构建智慧法院、数字检察、数字警务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环境资源案件治理成效,为全方位、深层次推进轻罪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五区县将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细化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实施措施,提升环境资源轻罪案件办理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需要的获得感,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赞助商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