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无人机注意! 临沂开出首例无人机“黑飞”罚单
发布时间: 2024-07-04 21:05
从2024年1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未经批准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进行飞行等行为都被视为“黑飞”。
日前,涪陵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民用无人机在学校上空“黑飞”行为。
这也是2024年无人机管理新规施行后,重庆市公安机关查处的首起未经批准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案件。
日前,涪陵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民用无人机在学校上空“黑飞”行为。
这也是2024年无人机管理新规施行后,重庆市公安机关查处的首起未经批准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案件。
5月7日,涪陵区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在学校上空违法飞行无人机。高新区派出所民警张鸿恺说:“我们接到学生报警,在学校宿舍外面有无人机飞行,怀疑在偷拍隐私。”
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赶往现场调查,但没有发现无人机踪影。随后,民警通过重庆市无人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很快就发现当天学校上空的无人机飞行轨迹,并最终锁定无人机机主胡某。张鸿恺说:“经过调查发现,胡某是涪陵一广告公司职工,当时在为该学校拍摄广告素材,因图方便没有报备。无人机飞行高度超过了120米,进入了管制空域。”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51条第2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胡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涪陵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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