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5 15:38
涪陵区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征集线索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2.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23-72810111(区扫黑办)023-72239110/72222185(区公安局)举报信箱: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涪陵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08000)举报邮箱:flqshb@163.com
保护措施广大群众如发现黑恶势力涉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请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并积极通过电话、来访、信件等方式检举揭发,我们将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同时,举报人应当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涪陵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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